2025年8月27日至9月4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连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在征集期间收到了2条反馈意见,采纳1条,不采纳1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及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大、县政协委员、13个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养殖场、养殖户等代表们的意见。 | 采纳。我局已定于2025年9月8日召开座谈会。 |
2 | 关于规划依据更新。连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随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而废止,《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3年12月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建议将该技术指南中涉及“《河源市连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等内容调整为“《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区域设置以《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基础。 | 未采纳。“《河源市连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章节,此部分为直接引用“《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连平县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连府〔2020〕4号)”。当前正在修编《河源市连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禁养区划定范围以正式印发的《河源市连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为准。 |
我局将根据网上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对《连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进行修改和完善,按规定报连平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5年9月8日
本次意见征集链接:http://www.lianping.gov.cn/zwgk/zdlyxxgk/hjbh/content/post_666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