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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河源市连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2025-09-15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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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4日至9月12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河源市连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在征集期间收到了2条反馈意见,不采纳1条,采纳1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建议方案“4.2.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的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已有养殖场不划入禁养区。

  未采纳。理由: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

2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县正在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县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正在调整阶段,建议待国家批复后再划定。

  采纳。已在方案中明确“连平县4个自然保护区正在进行整合优化调整工作,待取得国家批复后,禁养区范围按照批复的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

  我局将根据网上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河源市连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按规定报连平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5年9月15日         

  

  本次意见征集链接:http://www.lianping.gov.cn/zwgk/zdlyxxgk/hjbh/content/post_667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