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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连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2025-11-05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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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连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在征集期间收到了2条反馈意见,均不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及建议

采纳情况

1

  建议技术指南分类中对每类规模的养殖场设计两种技术途径供养殖场(户)选择。

  未采纳。

2

  连平陂头省级地质公园不是东江水源地,不属于东江水系,建议将连平陂头省级地质公园划出禁养区范围。

  未采纳。此内容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章节,为直接引用“《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连平县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连府〔2020〕4号)”。当前正在修编《河源市连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禁养区划定范围以正式印发的《河源市连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为准。

  我局将根据网上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对《连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进行修改和完善,按规定报连平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5年11月4日         


  本意见征集地址:http://www.lianping.gov.cn/zwgk/zdlyxxgk/hjbh/content/post_675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