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市航旺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河源市航旺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航旺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3日(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航旺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航旺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东部产业新城DB08-03-03B(河源市新城科技有限公司内) |
环评机构: | 河源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市航旺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选址位于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东部产业新城DB08-03-03B号地块;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471.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2栋1层厂房、3栋4层厂房、1栋5层综合楼,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设计年拆解报废机动车30000辆,其中报废小型燃油机动车10000辆、报废新能源车6000辆、报废中大型客货车4000辆、摩托车10000辆。本项目员工人数6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三级隔油+气浮)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废油液抽取废气、制冷剂抽取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设备在采取相应隔音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的条件下,确保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每天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仓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