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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开公告
2026-07-20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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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粤府令第29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收到连平县绣缎镇千兴养殖场听证申请及延期听证申请,经依法审查,决定对连平县绣缎镇千兴养殖场超过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连平县绣缎镇千兴养殖场

  二、听证案由

  连平县绣缎镇千兴养殖场存在涉嫌超过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我局拟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连平县绣缎镇千兴养殖场对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河环连罚〔2026〕5号)认定的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存在异议,申请召开听证会。

  三、听证时间

  2026年7月23日(周四)15时00分

  四、听证地点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三楼会议室

  五、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六、旁听须知

  1. 本次听证会对外开放旁听,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自愿旁听;

  2. 旁听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现场管理;

  3. 听证期间严禁随意走动、喧哗、录音、录像、拍照,未经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4. 醉酒人员等其他不适宜旁听人员不得入场。

  七、其他事项

  本次听证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听证过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当事人陈述申辩等内容进行。

  特此公告。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