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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市锦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水洗4800吨针织布及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8-03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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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锦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水洗4800吨针织布及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锦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水洗4800吨针织布及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锦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水洗4800吨针织布及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锦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区(连平富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B栋一楼层)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锦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针纺织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拟在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区(连平富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B栋一楼层)(E114度46分26.947秒,N24度11分42.740秒)建设河源市锦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水洗4800吨针织布及厂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建成后实现年水洗加工涤纶针织布3000吨、涤锦针织布1800吨。项目租赁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两者较严者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10%回用于生产,剩余90%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两者较严者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烘干定型工序废气引入一套“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采用专用管道引入2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内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设备在采取相应隔音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的条件下,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每天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仓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