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连平县财政局关于重新公布连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4份目录清单的公告
2023-10-18 来源:连平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为提高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和规定,我局牵头重新编制了《连平县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连平县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连平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连平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重新编制的4份“目录清单”,以下统一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一、《目录清单》的主要内容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编制《目录清单》(我县未涉及的部分国家和省定项目不列入《目录清单》),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涵盖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信息,具体包括收费部门、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资金管理方式和执收单位等栏目。

  二、《目录清单》的执行管理

  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的规定进行收费和公示,凡未列入《目录清单》及所列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企业对《目录清单》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权拒绝缴纳。对违反收费行为的单位,将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和《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粤府函〔1996〕141号,粤府令第266号修订)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目录清单》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ping.gov.cn/)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权力清单和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目录清单》,进行实时更新公布和动态管理。

  《连平县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连平县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连平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连平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连平县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连平县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连平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连平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连平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