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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01-09 来源: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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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近日,我们收到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5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