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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连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2020-03-10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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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河源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河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食安办〔20208号)和《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河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河市监〔2020111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定2020年连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幸福河源,绿色河源”的目标,按照精细化监管的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落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实现监管闭环,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

  以发现问题、依法处置为原则。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针对既往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品种、项目和舆情关注热点开展抽检,依法及时核查处置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二)坚持检管结合

  以加强抽检、落实主体责任为原则。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进一步提高抽检靶向性;深化精细化抽检,促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效能提升;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治理能力;通过公开监督抽检结果,推动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坚持广泛覆盖

  以点面结合、统筹兼顾为原则。抽检要覆盖市场销售的各大类食品品种,城市、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落实随机确定抽检机构、随机选取抽检品种的“双随机”要求,重点加大对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食用农产品、米面制品等重点品种,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区域,以及网络和进口食品的抽检力度。

  (四)坚持两级联动

  以合理设计、统筹协调为原则。市、县两级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不重不漏。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强化联动机制。统一制定抽检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

  三、工作任务

  我县食品抽检任务主要由县食品安全监督所组织开展,各基层所配合完成,执法三大队负责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根据市局下达的抽检任务要求,我县需完成抽检900批次,抽检工作必须坚持食品专项抽检与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抽检、日常抽检相结合,覆盖31个食品大类及食品相关产品(含餐饮具)。具体安排如下:

  (一)食品专项抽检

  1.节日期间食品专项。

  抽检目的:加强2020年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抽检时间:计划4月、9月及12月抽检。

  抽检对象:主要抽检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以全县较大规模的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及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抽检对象。

  抽检批次、品种及检验项目:计划抽检50批次。其中:端午5批次;中秋国庆20批次(包括但不限于月饼等节令食品);元旦25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等,以及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主要检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项目及过往不合格率较高的项目。

  2.校园食品安全专项。

  抽检目的:为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抽检对象:重点抽取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小食杂店、小餐饮店。

  抽检时间及批次:计划4月、7月、10月抽检,共抽检50批次;其中,4月抽取20批次,7月抽取15批次,10月抽取15批次。

  抽检地区、环节和场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小餐饮店主要抽取餐饮大宗原料,如大米、食用油等;校园周边食杂店主要抽取薯类及膨化食品、饼干等。

  3.食用农产品专项。

  抽检目的: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时排查农产品安全风险。

  抽检时间:计划4月、6月、8月、10月抽取。

  抽检对象:主要抽检全县较大规模的农贸市场以及乡镇重点农贸市场。

  抽检批次、品种及检验项目:计划抽检300批次;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品种,主要检验往年不合格率较高的农药、兽药残留项目。

  4.本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

  抽检目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加工小作坊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由于其小、多、散等特点,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为进一步加大对本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此次专项抽检行动。

  抽检时间:2020年全年,每季度抽取10批次。

  抽检对象:主要抽检我县辖区内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

  抽检批次、品种及检验项目:计划抽检40批次;抽检品种为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检验项目以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指标为主。

  5.重点食品品种专项。

  抽检目的:根据往年抽检情况,对样品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及风险较高的品种开展专项抽检,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

  抽检时间:2020年全年。

  抽检对象:主要抽检去年抽检不合格生产经营单位及往年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重点根据季节特点对当季风险较高的食品开展专项抽检。如在梅雨季节及高温炎热季节加大对食用植物油及其原料和生湿米面制品的抽检力度,在春季加大对水果制品的抽检力度,在高温天气加大对冷冻饮品的抽检力度。

  抽检批次、品种及检验项目:计划抽检100批次;抽检品种主要为水果制品、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检验项目结合以往不合格检出指标确定。

  6.食品安全应急专项。为应对突发、应急等食品安全事件,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应急专项抽检10批次。

  (二)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抽检

  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共抽检20份,主要安排在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

  (三)食品日常抽检

  2020年全食品日常抽检340批次,与各类专项抽检相结合,抽检地区应覆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乡镇和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计划

  抽样检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定的一项基本监管制度,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加强组织协调。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力量,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抽检任务,确保年度任务严格按照计划进度推进,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均衡抽检”。市局将加强对各县区局的督促指导,以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规范抽检工作,提高抽检效能

  抓重点、抓关键,针对突出问题,合理安排抽检任务,严格规范抽检过程,及时汇总和分析抽检结果;根据监管需要,适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在确保问题导向和广泛覆盖的基础上,落实随机确定抽检机构、随机选取抽检品种的“双随机”要求,督促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机构监督

  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应用和维护“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承检机构未征得任务委托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分包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四)依法核查处置,及时公布信息

  执法三大队应加强对不合格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完成率应达到100%,三个月按时完成率应达到85%以上,不合格食品立案率应达到70%以上。执法三大队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对多次不合格受到查处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应通过“国抽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应按照总局或省局网站的抽检信息公开格式进行信息公布,组织专家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进行风险解读;应按照要求每月在“国抽系统”填报月度统计模块,市局将定期汇总并通报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五、工作纪律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附件:2020年连平县食品抽检计划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