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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2-12 来源:县水务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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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连平县泥竹塘铁矿:

  我局于2026年2月12日受理你公司关于广东省连平县泥竹塘铁矿尾矿库回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等)。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广东省连平县泥竹塘铁矿尾矿库回采位于河源市连平县油溪镇石背村泥竹塘铁矿矿区内。该项目尾矿库总库容为205.08万立方米,尾矿库总有效容积为160万立方米,尾砂回采总量为160万立方米,采出矿石储量3.92万立方米(铁含量3.52万立方米、锡含量0.40万立方米),采出尾砂总量为44.68万立方米,采出尾泥总量为96.36万立方米,因废水处理设备、粉尘飞扬等损耗总量为15.04万立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24.14公顷,无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24.14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0.3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0.38万立方米,无借方,无弃方。项目总投资276.5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66万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基建期2026年3月完工,基建期建设总工期1.5年。生产期计划于2026年4月开始,计划于2028年9月(含回采注销后场平复绿)结束,工期2.5年。总工期4年。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1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7%,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基建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关于免征中央 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文件要求,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水土保持补偿费14.486万元,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13.0374万元,仅征收县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4486万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6〕1号),征收矿产资源水土保持补偿费48.6万元,具体按照《<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第三点第二款内容要求执行。矿产资源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实际矿产资源开采量征收,由县自然资源局核实,按季度征收。

连平县水务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