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财政优抚抚恤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连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财政优抚抚恤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6〕37号),现下达2026年省财政优抚抚恤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14.6万元,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功能科目。
此次下达资金用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和“五老”等优抚对象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待遇等所需补助资金。
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4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连平县财政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