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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6-05-20 来源:连平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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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6〕31号),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具体额度和科目详见附件1)下达你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该项资金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

  二、请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确定具体项目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对政策支持对象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政策支持对象住房安全应保尽保。细化落实措施,对于符合条件对象的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实现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要科学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各类适宜农房技术方法和住房保障方式。对采用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要控制建房面积,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农村人均住房面积,防止加重农户建房负担。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有条件的地区,鼓励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pdf

             2.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pdf


连平县财政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