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
二、县级牵头部门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科室:住房保障股、县农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梦凯、谢茂玲 ; 电话:4326278 。
三、关联的单事项及业务部门
1.户籍人口、机动车辆信息(公安)
2.婚姻登记记录、低保、特困(民政)
3.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
4.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税务)
5.工商注册信息登记(市场监督)
6.社保信息(社保局)
7.公积金缴存信息(住房公积金中心)
四、办理渠道
线下:
1.连平县元善镇环城北路住建局8108室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4326278
2.连平县元善镇城东产业园正门左侧连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04一件事窗口。
咨询电话:4306936
线上: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网址:https://apps.gdzwfw.gov.cn/one-thing/
(1)如何申请进入平台:
搜索引擎内搜索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访问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下滑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进入服务专区页面:


在一件事主题中选择安居专区,在申请公租房专区点击我要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前需先进入办事指南下载相关表格),准备好申请材料后选择需要申请公租房的地市、对应区县和主管业务部门(其中尖山矿小区C栋及洲龙山小区B栋、C2栋为县住建局所属),点击在线办理:





(2)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选择在线办理后,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认证平台登录/注册后,进行登录

登录成功后,进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公租房,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在线申请公租房。

(3)如何查询进度:
选择在线办理后,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认证平台登录/注册后,进行登录

在已经提交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后,可在我的已发中,点击办事进度,查询当前资格申请业务所处审批节点。

(4)如何补充资料:
如有被退回业务需要补充资料时,在我的办事中选择对应业务,点击修改申请进行资料补录,补录完成后,点击再次提交,重新进入审核。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
六、办理时限
承诺35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七、所需材料及表单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事指南。
八、办理流程
线上: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事项,根据县公租房申请受理条件,选择区县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2.初审。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收件,会同公安、社保、自然资源、税务、民政、市场监督等部门实施联审;3.初审公示。经审核符合我县住房条件的,在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初审公示;4.复审及公示。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复审,并在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复审公示;5.核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核准;6.申请人领取审核结果。
线下:1.申请。申请人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2.受理。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告知不予受理决定。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3.初审。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收件,会同公安、社保、自然资源、税务、民政、市场监督等部门实施联审;4、初审公示。经审核符合我县住房条件的,在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初审公示;5.复审及公示。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复审,并在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复审公示;6.核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核准;7.申请人领取审核结果。
九、其它需要注意事项
申请人对填报的内容及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瞒报、漏报情况,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