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连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非现场执法超限监测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连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非现场执法超限监测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南桥街2号连平县交通运输局;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762-4333276;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p4286906@163.com;
4.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9月3日。
附件:连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非现场执法超限监测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连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4日
本次征集已结束,征集结果:http://www.lianping.gov.cn/hylpjtj/gkmlpt/content/0/512/post_512476.html#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