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连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健全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机制,提升队伍凝聚力与应急救援战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粤府函〔2024〕10号)、《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粤府令第312号)、《河源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河府〔2025〕13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县消防救援局草拟形成《连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界群众、各单位如有修改意见建议,可在征集期限内通过信函、来电、电子邮箱等渠道反馈:以单位提交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反馈请实名并预留联系电话;信函意见以收件邮戳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连平县消防救援局
联系地址:连平县石龙工业园消防救援局一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2-4320119
电子邮箱:hylpxf119@163.com
征集期限: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4日
附件1:连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连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连平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