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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12号)
2021-10-11 来源:连平县政府办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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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连平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拟启动土地征收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连平县忠信镇水滣经济联合社、三角镇经济联合总社。四至范围详见附件《连平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连平县工业园区扩园项目,作为连平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连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忠信镇、三角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连平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连平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工业园扩园项目).pdf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