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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105线连平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预公告
2022-10-08 来源:连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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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府征告字〔2022〕24号

  为保障连平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国道G105线连平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连平县元善镇城南群一(4)经济合作社;

  连平县元善镇邓村村金星、立新、下灶、上头、上门、上屋、下郎、竹园、上新、下头、羊岭、塘背经济合作社,邓村经济联合社;连平县元善镇东河村安顺、猪姆湖、田心、虎二、虎一、花村岭、冯屋、三屋、上一、上二、塘背、下新屋、下坝、新屋、玉枕形、中心屋经济合作社;连平县元善镇江面村黄屋、廖屋、刘屋经济合作社;连平县元善镇石龙村坎头、圳背、新圳二、新建、坎下、老屋、围头、沙湖、圳唇、围下二、围下一、江屋、新圳一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件《国道G105线连平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项目拟征地影像图》《国道G105线连平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项目拟征地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即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示期结束后由连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元善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限期内准备好相关权属证明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连平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预公告。

  附件:附件1国道G105线连平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项目拟征地影像图.pdf

  附件2国道G105线连平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项目拟征地勘测定界图.pdf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