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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连府征预告〔2023〕2号)
2023-06-01 来源:连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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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府征预告〔2023〕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连平县三角镇塘背村下角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连平段)用地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连平县三角镇塘背村下角经济合作社范围内(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3174平方米(合4.7610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连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专此公告。

  附件: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连平段)用地影像图.jpg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连平段)用地勘测定界图.PDF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