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连平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缴出让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县制定了《连平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缴出让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12月23日前书面复函至我局。
联系电话:0762-4332767 邮箱:lpgtydg@163.com
附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缴出让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连平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缴出让金实施办法》的制定说明.pdf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2日
